1985年,西山省,云中市,高阳县。
夏。
“春霞,你听婶儿的,待会进去你就把衣服都脱了钻我儿子被窝里,我立马叫人过来,你俩婚事就成了!”
“婶儿,要不……还是算了吧,我怕。”
“怕什么啊,难道你不喜欢我儿子?”
“喜欢。”
“那不就得了,我儿子现在可喜欢别的女人,要是不用点手段,你这辈子都别想嫁到我们家,赶紧的,我去叫人。”
刚重生的秦长青躺在炕上,把窗外的窃窃私语尽收耳底,却并没多大愤怒,只觉得庆幸。
庆幸老天爷让自己回到这一天,回到悲剧还未发生的时候。
前世的今天。
自己刚睡醒,就发现那个叫春霞的姑娘衣衫不整的躺在身边。
还不等弄清情况。
母亲便带着街坊邻居堵住房门,将一切都看的清清楚楚,嘴角笑得咧到后脑勺,仿佛看到大把彩礼已经到手,不过看似计划虽然挺成功,可她却忽略了一件事。
别人家好不容易养大的白菜却被猪拱,还当着别人的面?
于是,事情开始走入偏差。
原本计划能因此事把二人的婚事定下,收彩礼收到手软,毕竟女方家境殷实,可女方父母不干,坚持把自己送到公安局以流氓罪论处。
事情闹得很大。
工作丢了,名声毁了,和心上人吹了,还被张春霞父亲打到粉碎性骨折,在床上躺了整整三个月才能下地,就此变成瘸子。
要不是张春霞拼死拦着说喜欢自己,压根没重生这回事,早就投胎去了。
最后无奈只能入赘张家。
可结婚后二人性格着实不和,张春霞是独女,在家强势惯了,在加上女方父母根本看不惯自己,更何况还是个瘸子,没几天就爆发冲突。
由于本身就在道德上站不住脚,导致自己在女方家根本抬不起头,洗衣做饭,擦地刷碗,与其说自己是女婿,不如说是二十四小时的佣人更恰当,关键是没半分工资,稍有不顺便被拳打脚踢,至于挨白眼训斥更是家常便饭。
四年,整整过了四年人不人,鬼不鬼的生活。
这期间,自己曾无数次想过一死了之。
幸得后来有贵人相助才得以脱离苦海,把全部精力投入科研中,成就一番事业。
这其中心酸,唯有自己才能体会。
秦长青双手捂脸,尽量让自己不再去想前世那段悲惨岁月,可当把手放下之际,早已是泪流满面,眼神旋即锐利。